2021年,我局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,牵头推进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,以坚强意志抓治理,以精准措施促提升,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。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.74、同比改善7.4%,PM2.5、PM10、O3同比分别改善10.4%、8.2%、5.6%,优良率64.1%、同比提高1.5个百分点,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2.4%,较省定目标提高27.6个百分点,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。临沭县曹庄镇朱村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,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,我市探索创新“两山”转化试点示范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改革试点成果。我市在全省“四减四增”总评估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次,我局被省委、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。
一、2021年工作总结
(一)推进“保护蓝天”行动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。起草了新一轮“四减四增”三年行动方案和大气污染防治“十四五”规划,已多次征求部门意见,年底前印发实施。制定印发“保护蓝天”行动方案,聚焦7项重点工作,细化70项任务台账,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谋篇布局。二是加强协同治理。以生态环境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“一市一策”跟踪研究为契机,对7大重点行业1611家涉VOCs企业开展“一企一策”核查整改,不断提升精准治理水平。三是强化科技支撑。依托空气质量专家决策体系,开展精准施策跟踪研究会商49次;利用激光雷达扫描、用电量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,持续加强污染源溯源跟踪;推进“临沂市大气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平台”建设,目前已输入重点污染排放源2.6万家。四是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治理。印发《全市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》,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内污染源进行摸排,建立台账,明确措施,落实差异化管控。同时,联合临沂电视台,每周三、周五公开曝光工业企业污染、工地扬尘、道路积尘、黑加油站等,倒逼问题解决。
(二)推进“爱护碧水”行动。深化河湖长制,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,积极争取国家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,成功纳入《山东省“十四五”水污染防治规划》和省政府《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在全省率先落实横向补偿机制,完成9个跨市断面29个横向补偿协议的签订并正式执行。开展沟渠、河湖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活动,推进“两清理一整治”,共排查155条河流,发现问题265个,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。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。共申请水污染治理资金9127万元,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。
(三)推进“守护净土”行动。加强建设用地环境安全管理,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;制定出台《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规范提升调查报告质量;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数据库,提高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。推进危废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建设,建立覆盖全市的危废监管网络、大数据资源库和全过程监管平台。累计建成危废收集、利用、处置项目60个,整体能力达到385万吨/年。我局被生态环境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表彰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先进集体。
(四)强化问题整改。牵头建立市委网信办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信访局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参与的生态环境信访联席会议制度,每月召开一次,会商研究解决重点、难点问题。目前,主城五区新排查“散乱污”企业1035家,其中关停取缔937家,整改提升71家,还有27家正在整改。中央环保督察及“回头看”整改任务37项,完成整改33项,4项正在推进。第一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75项,完成销号64项,11项正在整改。第二轮中央督察共916件信访件,已办结784件,132件正在办理。第二轮省级督察共2160件信访件,已全部办结;对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,拟批评教育19人,诫勉13人,党内警告17人。
(五)强化执法监管。在做好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环保执法监督的同时,充分利用走航、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,确保及时发现问题,靶向执法、精准打击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08起,处罚金额11742.3万元。严格落实违法信息公开制度,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,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80余起。《环保在路上》开播42期,曝光环境违法行为320余个,解读重大政策130余条。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,将36692家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,优化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问效办法,以严肃问责倒逼任务落实,去年因空气质量问题共问责镇街15个次。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,出台“三线一单”方案,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。
(六)强化党建统领。以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抓手,推动“红色党建”引领“绿色发展”,着力打造“绿水青山党旗红、生态铁军争先锋”的党建品牌。重点抓好“五大工程”:抓“铸魂工程”,强化政治建设,让信念“强”起来;抓“强基工程”,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、配齐配强人员力量,打造“一厅一中心一廊一屋十室”活动阵地;抓“健体工程”,加强廉政警示教育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;抓“同心工程”,通过“结对联建”“四进攻坚”“万名干部下基层”等工作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;抓“先锋”工程,深入开展“创做”活动,争做新时代担当奉献好党员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(一)“四减四增”工作任务繁重。新动能发展相对滞后,高新技术产业离先进地区尚有较大差距,“四新经济”、数字产业仍未取得根本突破,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重。全市物流市场众多,物流市场搬迁升级任务繁重,亟需启动实施新一轮“四减四增”行动,推动污染源头防治。
(二)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。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PM2.5、PM10、O3浓度分别超标0.23倍、0.11倍、0.05倍。O3污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,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和2021年,我市因O3污染导致的超标天数分别为63天、72天、63天和52天,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。
(三)水污染治理依然艰巨。去年我市新增16个国省控考核断面,新增断面水质不稳定,河东、罗庄、莒南水质在四、五类之间,水环境质量指数一直排全省后20位,沭河李庄断面连续4个月出现超标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也随着生活质量提高而大幅上升,总磷、总氮污染问题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和破损泄露问题开始凸显。
(四)土壤污染防控能力相对脆弱。相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,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较晚,针对部分工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发现的问题,尚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、土壤修复技术保障机制,急需完善各种土壤污染治理规范和修复技术,尽快提高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。
(五)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水平相对薄弱。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不高,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固体废物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的能力不足,对固体废物的监管还达不到“能监控、能查询、能跟踪、能预警、能考核、能溯源”。
三、2022年工作打算
2022年,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工作安排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持续抓好环境问题整改,着力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。
(一)突出降碳减排。以探索“碳长制”为抓手,着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,创新打造一条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路径。以高碳排放行业为重点,科学编制碳达峰碳中和方案。积极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准,探索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。
(二)突出源头防治。启动新一轮“四减四增”三年行动,倒逼主城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,优化产业布局。压减煤炭消耗,推进主城区热源整合升级,加强清洁能源替代。优化运输结构,积极推进“公转铁”。加快推进主城区钢材市场搬迁,物流市场逐步向G2高速以西布局优化。
(三)突出集中攻坚。以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试点、全国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为契机,深入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行动,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,确保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%、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%。
(四)突出问题整改。加快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,继续实施整改督战、清单化调度、集中督导等工作措施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见到实效。同时,通过信息监控、群众举报、信访投诉、舆情反映等措施,健全问题发现、解决、整改闭环机制。
(五)突出常态治理。严格“三线一单”分区管控,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,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价,着力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。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,充分利用遥感、在线监测、用电量监控等科技手段,提高执法精准度,提升环境监管水平。
(六)突出自身建设。深化“绿水青山党旗红、生态铁军争先锋”党建品牌,持续开展支部联创、星级评定活动,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。完善执纪监督制度,在全系统开展执法队伍整顿活动,改进执法队伍纪律作风,提升工作效能,提高及时精准发现问题、依法依规处理问题、有力有效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。